1、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网络交易服务的监督管理三设区的市级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四药品网络销售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从事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应当具备药品经营资质,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五食品药品监督。

2、第三方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需设立质量管理机构,审核入驻商家资质,公示相关信息,并对药品销售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平台需备案相关资质信息,并对网络销售企业进行定期核验,对严重违法者停止服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过监督检查,对平台和销售企业进行执法,对违法行为采取警告整改暂停等措施,严格保护消费者。

3、电话销售药品不需要网络营销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从事网络销售药品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且不能在网络上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4、药品网络销售者应当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其他企业机构及个人不得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药品网络销售范围不得超出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范围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药品网络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

5、12月1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才能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业务办法还明确对。